行政院會今(22)日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法」草案與「專科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高中和五專免試入學、高中全面免學費和五專前3年免學費等實施12年國教的法源依據。

根據行政院會通過的「高級中等教育法」草案明訂高中及五專入學以免試為主,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得就部分名額辦理特色招生,引導台灣中等教育發展多元化。另外,也明訂學生就讀高中全面免學費,讓學生有公平受教機會;五專的部份,則是除了未具有中華民國國籍、重讀者外,前3年免學費。

外界所關切的學區劃分部份,草案中明訂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自行或會同其他主管機關考量新生入學來源、區域共同生活圈、交通便利性、學校類型及分布情形,規劃學校就學區,再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即可。

行政院長陳冲表示,2項法案完成立法程序並施行後,將成為實施12年國民基本教育的法源依據,請教育部加強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儘速完成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