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今(14)日閉幕,曾引發用於打擊異議人士批評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以2712票贊成、109票反對、35票棄權的結果被通過。此修正案第73條賦予公安機關將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的犯罪嫌疑人監視居住6個月,而不需通知家屬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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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評人士指出,此規定將意味著異議人士「秘密拘捕」的合法化。國際特赦組織(AI)亞太區副主任貝凱玲(Catherine Baber)日前曾批評該修正草案增加民眾「被消失」風險,在中國目前有數千人被秘密拘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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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修正案也引發中國網友的批評聲浪,有許多學者與民間社團在網路上呼籲人大停止表決,並列舉實施後的危險。網路使用者也在網路上發起投票,在一小時內有1萬多人投票,超過93%的網友反對、或希望暫緩表決。但該網路投票也在當天遭當局刪除。
中國現行刑事訴訟於1979年制定以規範刑事訴訟活動,有「小憲法」之稱。1996年首次修正,歷經16年後今年再次大修。通過的修正草案共110條,在3月8日提請人大會議審議後,曾作出5方面修改,內容涉及證據制度、強制措施、辯護制度、偵查措施、審判程序、執行程序,並寫入「尊重和保障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