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昨(16)日報導「萬華社大校長涉挪公款 教局終止契約」,台北市與社區大學關係是否生變,引起外界關切。據了解,這項調查局還在偵辦過程的案子外洩,不僅違反偵查不公開,北市教育局有行政瑕疵,而且有被利用作為整肅之嫌。
針對此事,12所台北市社大今天稍晚也將會發出聯合聲明,希望北市府還給一個清白。
根據報導,教育局表示,去年萬華社大在評鑑中,因帳目問題被評為乙等,社大現有經營團隊必須連續三年評鑑甲等以上(含甲),才符合續約規定,因此被審議為「不予續約」。萬華社大校長李端端則表示,帳目沒有問題,對萬華社大被評鑑為乙等與終止契約案,已提出申覆。
不過,教育局在2012年1月31日契約截止日的第2天,於2月1日始發文予萬華社大承辦單位截止社大契約,並未給予社區大學承辦單位限期改善的機會,逕自以評鑑乙等之理由終止合約。相關人士表示,這項決定,恐嚴重影響社大工作人員及上課學生權益。媒體見報後,今天萬華社大也接到學員的關心查詢,萬華社大表示,雖然受到影響,但仍如常授課。
了解內情人士指出,萬華社區大學每年需召開一百餘門課程,行政團隊約15人,在相關政府補助款還未撥款,社大需要現金發放講師費及員工薪資而周轉不及的情況下,萬華社大校長李端端先以私人戶頭臨時借予萬華社大周轉,待公部門補助款核撥下來後,再轉回李校長戶頭內,並非所謂的挪用公款。而且,教育局委託會計師查核萬華社大財務報表,經會計師辦理查核簽證,也無重大異常。
消息人士表示,從2007年至2010年均獲台北市政府評鑑為特優的萬華社大,今年各項評鑑意見也都列為優等的同時,卻被台北市教育局逕將其評鑑為乙等,並藉此終止與萬華社區大學承辦單位12年來的合作關係。
關心社大人士指出,台北市教育局無視台北市萬華社區大學12年來在萬華地區認真辦學、關心社區、關懷弱勢的努力,也無視一百多位社大講師、行政團隊的工作權及將近三千位學員的受教權,在2012一月三十一日契約截止日的第二天,二月一日才發文給萬華社大承辦單位,要求終止社大契約,完全未給予社區大學承辦單位限期改善的機會,明顯有行政瑕疵。
多位關心社大發展人士指出,此案已經進入偵察程序,遺憾的是偵察過程不公開原則遭到蔑視,台北市政府教育局也未審先判的作法,不僅對當事人聲譽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也對社區大學承辦單位非常不公平。
他們也呼籲台北市政府,應該公布台北市第一次100年度社區大學評鑑會議之「100年度社區大學評鑑報告」各委員給予萬華社大審查意見、給分標準及會議記錄,以昭公信。其次,在萬華社大向台北市政府評鑑申覆過程中,應保留萬華社大的經營團隊及社大教師的工作權及學員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