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理事會(European Council)23日發佈聲明,指歐盟(European Union)已經同意對伊朗實施前所未有的制裁行動,宣佈對伊朗石油和石化產品實施禁運,這項石油禁令將於2012年7月1日起生。同時歐盟也決定對伊朗央行(Iran Central Bank) 實施制裁。

歐盟部長理事會表示,鑒於對伊朗核武問題的嚴重和深切擔憂,因此實施該項禁油令,但為確保部分成員國與企業的利益,凡已和伊朗簽署合約的,可延至7月1日起實施禁運,而歐盟則將從5月1日起開始檢查,實施禁運伊朗石油措施的執行情況。

歐洲理事會還凍結了伊朗央行在歐盟的資產,同時確保合法貿易能夠繼續按照嚴格的條件進行。

聲明顯示,還將禁止與伊朗公共機構進行黃金和其他貴金屬貿易,禁止進口伊朗石化產品,而且對另外三人和其他八家實體實施其他限制。

據石油輸出國家組織(OPEC)公布的資料,伊朗是全球第2大產油國,出產的原油約20%銷往歐盟,希臘、義大利與西班牙是伊朗在歐洲的主要市場。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