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昨(27)日晚間駁回了台灣團結聯盟提出「廢除公審會」的公投提案,公審會主任委員趙永茂表示,提案與公審會委員個人無利益關係,所以依法並沒有迴避的理由。台聯得知消息後表示不能接受這項決議,主席黃昆輝強調,公審會自己審自己利益相關的提案,這就是沒有利益迴避。

公審會昨晚以記名投票方式,審議台聯提出的「你是否同意依公民投票法所設置之『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應該繼續存在?」的公投提案;21名公審會委員中有14名參與投票,最後結果以9比4票數認定「不合於規定」,另有1票棄權,主席趙永茂則未參與投票。

趙永茂指出,公審會基於3點理由駁回台聯的公投提案。第一點理由是,公投案通過與否與公審會委員個人間無個別利害關係,且當事人未依行政程序法申請委員迴避,公審會審議自無迴避必要。

其次趙永茂說,人民提起重大政策或法律複決提案,應對現行重大政策及法律持「反對」立場,並爭取人民同意而通過。所以台聯的公投提案應該是「你是否『反對』依公民投票法所設置之公審會應該繼續存在?」才符合公投法制度設計。

趙永茂強調,最後一點理由則是,如果「你是否同意依公民投票法所設置之公審會應該繼續存在?」公投案投票通過,表示人民同意公審會繼續存在;反過來說,如果公投案沒通過,公投法也不失效力,通不通過都無法改變現行法律規定。

黃昆輝得知公審會的決議後表示遺憾,台聯在公聽會時堅持公審會委員應「利益迴避」,不該審查,不該「自己審自己利益相關的提案」,台聯絕不接受這項決議。黃昆輝痛批,公審會的駁回理由等於用「文字遊戲」駁回人民權益,根本是一種反民主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