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13日將處理「土地5法」,其中備受農民團體關注的《土地徵收條例》部份條文修正草案,12日晚間漏夜進行朝野協商,到晚上10時終於達成共識,有關特定農業區經行政院核定為重大建設所需而必須徵收者,如有爭議,須舉辦聽證會。
立法院長王金平12日上午即召集朝野協商土地5法,而最受農民團體關注,且讓農民3度上凱道的《土地徵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一直協商到晚間10時,朝野終於達成共識。
據參與朝野協商的民進黨立委田秋堇於會後表示,土徵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原則是盡量不徵收特定農業區,但如果是國防、交通、水利事業、公用事業供輸電線路使用者所必須或經行政院核定的重大建設者,則不在此限。
不過,田秋菫補充說,關於行政院核定重大建設部分,朝野同意加入爭議處理機制,須舉辦聽證會聽取各方意見。另外,在「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的組成,草案中也規定,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不得少於1/2。
若因徵收導致弱勢族群無屋可住,草案也明定,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社工人員訪查屬實者,需用土地人應提出安置計畫,並於徵收計畫書內說明安置計畫的內容,包括提供安置住宅、購置住宅貸款利息或租金補貼等。
此外,田秋菫也提到,需用土地人申請區段徵收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前,土徵條例草案中將現行須舉辦說明會的程序,修改為須舉辦公聽會。
有關「住宅法草案」,朝野協商也有初步結論,由政府興辦或獎勵民間興辦專供出租用的社會住宅,在民進黨立委的堅持下,將出租給弱勢者使用的比例,從原先的7%以上提高到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