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國慶冤案今(27)日做出補償決定,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依刑事補償法,補償江家家屬新台幣1億318萬5000元。江母王彩蓮表示,就算領到補償金,也只是讓她更傷心,將持續對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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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表示,江國慶生前遭羈押314天後執行死刑,依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合議庭決定,羈押部分每天補償5000元;執行死刑部分,參考內政部公布的國民平均餘命資料,計算江國慶餘命約55.64歲,依法每天補償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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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表示,接下來將由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召開求償審查會,共同對相關違失人員進行求償審查,公正客觀決定應否行使求償權。相關卷證也將函送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及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分送召集評議會議,詳實檢討此案在偵查、審理過程有無違失人員及其責任。

江國慶母親王彩蓮表示,在冤獄補償金額確定後,空軍方面曾打電話告知,也承諾會繼續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她說,每次受訪,都讓她更傷心。到現在有的只有眼淚,再多的錢也換不回兒子。

王彩蓮強調,就算領到補償金,也只是讓她更傷心,兒子死得太冤枉了,錢不能彌補什麼,她要的只是還兒子清白,將持續對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提出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