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馬英九今(20)日表示,簽署兩岸和平協議有3個前提,包括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和國會監督,缺一不可,在此之前,更要凝聚國人的高度共識,這可以用民調、國會通過或付諸公投等方式了解,但由於兩岸和平協議的簽署比ECFA影響層面更廣、性質也不同,將先交付公投決定,公投沒過,不會推動簽署,而拋出簽署兩岸和平協議這個議題,只是為了鞏固台海和平的現狀。

總府府於上午8點15分左右臨時通知媒體記者,馬英九將於上午9點召開記者會,重申府方對於簽署和平協議的立場。

馬英九說,「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是簽署和平協議的3大前提,如果這3項前提有1項不具備,也不會簽署,這代表政府堅定、審慎的態度。

他強調,在「黃金十年」於本週一召開的最後一場記者會中,並沒有說10年內一定要簽署,但這是10年內台灣不能迴避、必須面對的問題,請大家思考,並沒有設定任何時間表。

針對昨天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以黨主席身份召開記者會,針對馬英九和對岸簽署和平協議的想法,提出嚴正警告,認為馬英九的想法莽撞躁進、輕率冒進、不尊重民意及操弄政治議題,將導致台灣面臨犧牲主權、改變台海現狀,甚至危及民主價值和破壞兩岸折衝的戰略縱深等4大危險。

馬英九今天則反批蔡英文於92年擔任陸委會主委時和現在的立場反覆,而且台灣主流民意主張不統、不獨、不武,但兩岸和平協議是未來10年不能迴避、必須面對的問題,如果要推動兩岸和平協議,一定會先交付人民公投。至於中共過去對於台灣對於重大政治議採取公投的態度,一向抱持台獨的疑慮,馬英九則說,中華民國是民主國家,如果對方法接受,台灣也不見得一定要簽。

馬英九表示,未來兩岸和平協議議題的公投方式,可依公投法第16條由立法院院會通過公投提案,再交付公投;或根據公投法第8條,由民眾連署成案,如果公投沒通過,就不會推動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