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個公民團體今(4)日上午齊聚立法院群賢樓外,高喊「集遊法違憲、廢除集遊惡法」的口號,他們一致呼籲,立法院應依照「兩公約施行法」的規定,於本會期盡速審議集遊法修正、廢止案,還給人民和平集會遊行的自由。

這場抗議「集遊惡法」的抗議活動,由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民火大行動聯盟主辦,包括林佳範、巴奈(王秋月)、潘漢疆等曾遭到集遊法起訴、判刑的公民團體成員,戴上象徵桎梏人民集會遊行權利的立枷(古代刑具),喊出「集遊法違憲」的口號,並透過行動劇,指出集遊法違憲、違反國父孫文先生提出的「民有、民治、民享」精神,公民團體要求立法院應迅速修改或廢止集遊法。

台灣於2009年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簡稱兩公約),同時,立法院也通過「兩公約施行法」,要求違反兩公約的國內法令,應在2011年修正或廢止,其中,集遊法也在法務部的修改、廢止法令清單中,並送進立院待審。

但公民團體表示,立院此次於9月開議的會期,是修改、廢止集遊法的關鍵時刻,卻不見立院有任何動作,甚至擠不進優先法案之列;反之,受集遊法起訴、定罪等案件卻不斷增加。

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林佳範指出,由於台灣已簽署了兩公約,因此按照「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只要是和平的集會,人民的權益會受到保障。但在台灣,即使是和平的集會,還是會被集會遊行法移送、起訴、判刑,根本就牴觸憲法、兩公約的規定。

林佳範也對國、民兩黨角逐2012總統大選參選人提出呼籲,他要求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應敦促立法院民進黨黨團,將集遊法修改、廢止案放入優先議案,「即使是少數,也應該努力。」林佳範也要求尋求連任的總統馬英九,應落實2年前開始實施「兩公約施行法」之際,對集遊法進行修改、廢止的承諾。此外,他也對馬總統將國家人權報告書延至明年2月推出表示遺憾。

人民火大聯盟代表巴奈指出,台灣現在藍、綠陣營在選舉前開出一堆支票,卻在選後紛紛跳票,且權力不可能從政客手中交出,因此人民必須拿回政治參與權利,同時喊出人民的需求,才有可能改變現況。她認為,如果百姓連一個走上街頭、喊出正義之聲的權利都沒有,就難以改變一切。

公民團體也對政府機關提出4點呼籲,包括1.立法院應盡速於此會期審議集遊法;2.大法官應盡速就集遊法是否違憲、違反兩公約作出解釋;3.警察應在大法官尚未作出解釋之際,停止騷擾人民的和平集會權;4.檢察官應停止濫權起訴。

影片內容為今日公民團體前往立法院群賢樓,抗議集會遊行法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