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高等法院今(23)日判決李慶安雙重國籍案無罪定讞,民進黨發言人莊瑞雄批評,李慶安主觀上具有詐欺之犯意,不僅欺騙選民、議會及立法院,更違背國家忠誠,高等法院做出無罪判決簡直是「放水」的判決。民進黨要予以嚴正抗議及譴責。

莊瑞雄說,李慶安在填載市議員個人資料表「具有其他國籍」的欄位上刻意空白,以隱匿具有外國國籍的詐術來欺騙國人。依照國籍法規定,雙重國籍者不得擔任公職,當初地方法院僅判處她詐欺罪,社會大眾已經覺得不平,認為應該以貪污治罪條例來論處,但是今天高等法院居然判決她無罪,這樣的判決結果令人錯愕,也與社會大眾的認知差距太大,簡直是大放水。

莊瑞雄認為,李慶安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是雙重國籍,且中華民國並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就職典禮時對著國旗宣示就形同自動放棄他國的國籍,這是李慶安的錯誤認知。

莊瑞雄指出,當時陳師孟也曾被李慶安委員指控具有雙重國籍,導致陳師孟辭去副市長,如今舊事重演,所以李慶安主觀上就是具有詐欺之犯意;而高等法院的判決,違背了人民對法院的期待,李慶安欺騙了人民。

他更舉例,常有人假借醫師或律師的身份來斂財,但法院並不會因為你不具備律師或醫師的資格,就認為你不具備主觀的犯意;即使你的律師或醫師資格無效,還是構成詐欺罪,偽律師、或密醫一樣會遭判詐欺罪,因此,高等法院做出無罪判決是背離民意,也破壞人民對法院的期待。

發言人梁文傑則表示,李慶安宣稱她以為只要向中華民國宣示效忠,美國國籍就自動喪失,這樣的說法其實在一審時就已經遭到推翻,因為過去李慶安就是用同樣的邏輯質疑陳師孟,那她怎可能不知道自己沒有放棄美國國籍呢?此外,李慶安在一審期間曾經向美國在台協會詢問如何放棄美國國籍,在台協會亦說明在台灣無法辦理,必需前往美國的大使館填寫表格、宣示放棄才算數,並非宣示效忠就算放棄,這些在一審宣判已寫得非常清楚。因此梁文傑對於高等法院的判決非常不以為然,他說,李慶安的主觀犯意是很明顯的。

他更強調,李慶安的案例是台灣第一個雙重國籍的公職人員司法案件,如果高等法院這樣判,便是創了一個先例,以後只要任何人像李慶安這樣做,最多被取消資格,她既沒有詐欺的刑責,所詐領的財務及金錢也不需要返還,這樣是鼓勵詐欺、鼓勵犯法,高等法院的判決是完全違背一般法律見解,民進黨要表達最嚴厲的抗議及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