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林奕華今(12)日表示,遠雄大巨蛋工程雖已取得建築執照,卻違法開工,尚未申請開工就逕自進行整地、打板模等工程行為,她要求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應該要重罰。不過,都發局建築管理處長王榮進解釋,整地、挖土、架設圍籬等,都是申請開工的必要條件,所以都在許可的範圍內,不過,對於打板模是否有違建築法規,他強調,會再去了解狀況並要求改善。

十幾名松山菸廠附近居民、里長在林奕華的帶領下,今天上午在捷運國父紀念館站出口的大巨蛋工地旁召開記者會,表達反對興建大巨蛋的訴求。

居民質疑,遠雄集團在沒有開工申請的情況下就偷偷動工,除了將怪手等重型機具開進工地,還在工地上施工、打板模。林奕華指出,遠雄在人來人往的工地上公然違法,而市府卻不聞不問,根本就是刻意護航。

林奕華進一步指出,根據內政部函釋,《建築法》第54條所稱開工指挖土、整地、打樁、從事安全措施等行為,但遠雄疑似偷跑,她拿出一張張照片,除了看到機具整地,也可以看到多部怪手和起重設備,更有工人在打板模的畫面。

對於這些指控,建管處長王榮進解釋,挖土、整地、架設圍籬等行為,都是申請開工的必要程序,所以並沒有違法;至於打板模的部分,他說,還需要再了解實際情況,不過,他坦承因為沒有罰則,所以就算遠雄進行超出規範的工程,建管處也只能要求改善。

家住附近的居民崔茂森表示,自己是建築師,遠雄開工雖然沒有違反建管規定,但工程單位架設的乙種圍籬規格太低,除了高度不夠讓外人容易入侵外,還有可能發生工程異物穿越網狀圍籬傷害路上行人的情況,他建議,遠雄應該等阻隔效果更佳的甲種圍籬架設完成後,再進行開工。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召集人游藝指出,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開發單位應該履行環評結論,但遠雄至今未向交通局提出「交通維持計畫」,換言之,遠雄現在的開工行為其實已經違反《環評法》,依法市府可以罰30至150萬元。

居民質疑,遠雄集團在沒有開工申請的情況下就偷偷動工,除了將怪手等重型機具開進工地,還在工地上施工、打板模。圖片來源:翻攝自松菸公園催生聯盟提供照片   

家住大巨蛋工地附近的居民崔茂森表示,自己是建築師,遠雄開工雖然沒有違反建管規定,但工程單位架設的乙種圍籬規格太低,除了高度不夠讓外人容易入侵,還有可能發生工程異物穿越網狀圍籬傷害路上行人的情況,他建議,遠雄應該等阻隔效果更佳的甲種圍籬架設完成後,再進行開工。圖片:楊宗興/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