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長葉盛茂因洩密案被法院判決確定,昨(14)晚提前到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隨即入監服刑,成為台灣史上首位因案入監的前調查局長。

葉盛茂被控在民國95年間,將檢調偵辦扁家國務費案中澤西島金融中心提供扁家海外資產情資,交給前總統陳水扁,以及洩漏並交付開曼群島金融中心所提供的海外洗錢情資給扁;另把檢調將就「花蓮縣三棧礦場土石外運」案發動搜索一事,告知遭調查的當事人與立委柯建銘。

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分別以隱匿公文罪判處葉3年9月徒刑、洩密罪判處2年半徒刑,合併執行6年徒刑。隱匿扁家海外洗錢公文部分,目前上訴至3審。但由於洩密部分2審定讞,葉盛茂須入獄服刑。

葉盛茂是在退休不到1個月內,扁家海外洗錢情資傳回台灣,引起扁案的連鎖效應,葉盛茂因洩密等案遭檢方聲請羈押獲准,成為第1位被羈押的前調查局長,隨後又創下首位被起訴、判刑的前調查局長的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