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固網公司涉嫌未經許可擅自擴建通信網路設備並違法營運使用,國家傳播委員會(NCC)今(13)日,判罰台固90萬元的罰款,並限期9月30前改善。

NCC發言人陳正倉表示,由於台固尚未向NCC申請架設許可就自行架設交換網路、IP網路設備等項目,NCC依此在3月份實訪後發現設備問題,即向台固發函要求改進,但台固仍未配合改善,所以NCC即依《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32之1條與《電信法》63條,向台固開罰新台幣90萬元。

不過,陳正倉也說,台固昨天已主動向NCC報告,為配合國家安全政策與主管機關NCC的期待,台固將在新台幣7.7億元預算內,採購台灣諾基亞西門子通信公司的傳輸及IP網路設備,以汰換既有採購的大陸廠牌設備。

陳正倉表示,台固已宣告將汰換有國安疑慮的大陸設備,至於哪些廠牌有疑慮,須由政府國安機關認定,非NCC權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