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刑事法庭(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宣佈以反人類罪的罪名對利比亞領導人格達費(Moammar Gadhafi)、其兒子Saif el-Islam Gadhafi以及利比亞情報部門負責人發出逮捕令,利比亞政府表示拒絕接受,並聲稱這是在掩飾北約的轟炸行動。

據華爾街日報報導,國際刑事法庭指控格達費等人犯有謀殺和迫害罪,而此前是由檢察官Luis Moreno-Ocampo在今年2月受聯合國之命展開調查,他向國際刑事法庭呈遞的證據顯示,格達費等人親自組織了針對利比亞平民的攻擊。

分析人士指出,逮捕令可以確保格達費和反對派的戰爭結束後,格達費無法參與各方的會談或是後續安排,因為他被確認是一名逃犯。國際刑事法庭認為,包括安全與軍事系統單位在內的利比亞部隊在利比亞各地針對參與反政權遊行的平民進行攻擊、逮捕和監禁。

中國新聞網也報導,利比亞反對派表示這是伸張正義的行為,並將會追究格達費在內戰以前的一切罪行,美國方面也表示贊同。而利比亞司法部長Mohammed al-Gamudi則說,利比亞不是《羅馬公約》的簽字國,所以不接受國際法院的判決。

位於荷蘭海牙的國際刑事法庭是在當地時間6月27日下午1時30分左右宣佈,正式對利比亞領導人格達費等人發出國際逮捕令,這是國際刑事法院歷史上第2次對一個國家的在任國家元首發出逮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