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對蘇花公路遇颱風或豪雨之封路時機,未定有預警機制,以致梅姬颱風超大豪雨預報發布時,未能提前封閉蘇花公路,連帶使創意旅行社因土石流崩塌遭沖落入海。監察院認為,公路總局現有之「封路時機」過於空泛,且缺乏整體防災思維及預警應變機制,故以災害應變不足等理由對公路總局提出糾正

去年10月21日發生創意旅行社遊覽車不幸遭土石流沖落入海事件,監察院調查封路過程,發現蘇花公路四工處南澳段段長以人力沿線奔走,審視雨量與野溪水量作為臨時封路決定,雖未能即時挽回遊覽車受山坡崩瀉之厄運,仍肯定相關人員之努力與敬業精神。

糾正案認為,唯公路總局僅派員以人工目視方式巡視,未考量公路特性及災害潛勢,依據氣象資料提早封閉蘇花公路全線道路,顯然缺乏整體防災思維及預警應變機制,耽誤災防應變先機,決策失誤,公路總局難辭其責。

再者,公路總局所訂之道路橋梁「封路時機」,缺乏量化指標且過於空泛,例如未將「累積雨量」、「單日降雨量」、「每小時雨量」等土石流關鍵雨量因素納入,使相關單位難以執行,在「依法行政」約制下,無法提前全線封路。公路總局「封路時機」執行標準的不明確,危及用路人行車安全。

監察院認為,公路總局相關避險資訊傳遞不足、封路標準未明,機關橫向聯繫與合作失序,使災中聯繫與災後搶救格外困難,明顯缺乏整體防災思維及應變機制,於防災應變工作上有疏失,故依法提案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