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9)日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司法院大法官同意權案,針對降低投票年齡到18歲是否違憲問題,大法官被提名人黃璽君和羅昌發詢答時,認為沒有違憲。但被提名人陳碧玉則認為有違憲之虞,被提名人湯德宗則表示,由於這可能是未來在擔任大法官後,將會碰到的釋憲案,依照司法倫理,不適合在該案還未成案時,就表示意見。

國民黨立委丁守中日前提案修改選舉罷免法,主張降低投票年齡到18歲,引發違憲的疑慮。

丁守中認為,雖然憲法明定中華民國國民要年滿20歲才有投票權,但若將投票年齡門檻降到18歲,對20歲以上的公民權利沒有損害,並無違憲之虞。

民進黨籍立委高志鵬今天就此問題質詢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得到不同的見解與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