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貿局今(3)日傍晚正式公告橘子果醬、未發酵鳳梨汁等5大類、27項貨品輸出至海外須檢附合格檢驗證明,這是台灣產品出口第一次這麼做。

經濟部長施顏祥表示,5大類產品要先取得檢驗合格才能放行到國外行銷,是為了保障合法出口廠商權益,也是保障台灣食品業國際形象。

國貿局官員說,出口廠商只要出具下列3種文件之一,即可申請出口,包括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公布可檢測食品塑化劑實驗室的檢驗證明,或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核發證明文件或衛生主管機關(包括衛生署以及各縣市衛生局)核發證明文件。

國貿局表示,衛生署還會公告可以提供民間檢驗證明文件實驗室,廠商除了可請標檢局或衛生署以及各縣市政府衛生局檢驗外,也可以在衛生署認可指定的民間實驗室檢驗。

衛生署公告需檢附證明才能上架販售的 5大類食品包括運動飲料、果汁飲料、茶飲料、果醬果漿或果凍、膠囊錠狀粉狀之型態。據現在已查出的廠商供稱,曾把產品賣到美國、中國、德國、香港、越南、菲律賓、澳洲、馬來西亞、阿根廷、埃及、英國、加拿大、紐西蘭、澳門以及南非等15個國家及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