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用追加預算的方式調薪是違法的,立法院長王金平今(10)日表示,行政院依預算法提出追加預算案,調薪是否算「重大事故」?要由立委認定,並非預算中心能界定。

為了公務員7月調薪,行政院長吳敦義今天赴立院報告《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案》,但根據立院預算中心昨天出爐的預算評估報告指出,行政院編列追加預算的理由和方式,不僅違反預算法的規定,也違背過去的慣例,應該等到明年再編列預算調薪。

王金平上午受訪指出,今天審查的追加預算案是依據預算法第79條規定,「所辦事業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定預算時」,至於軍公教調薪是否為預算法所指的「重大事故」,要由立委共同認定。

王金平說,立法院是議決制,決策要由院會討論通過,預算中心所提的報告只是提供立委參考,不能當作立法院就必須因此決議,權力機構仍在立法院會。

至於追加預算調薪是否有前例可循?王金平表示,民國65年曾經有過1 次,故總統蔣經國擔任行政院長時,也曾提出追加預算案辦理軍公教人員加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