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25)日初審通過地政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地政士應於買賣受託案件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後30天內,登錄成交案件資訊,違者最重處新台幣15萬元以下罰鍰。不過,此舉可能引發侵犯隱私權疑慮,在與會立委持不同看法下,全案將再進行朝野協商,送院會二讀。

不動產交易價格始終是造成台灣住宅市場問題的一個重要因素,包括:土地有申報地價、公告地價、公告現值、和交易價格等4個價格的問題,而市場上的不動產交易也有3個契約價格:申報相關租稅、為申請房屋貸款和真正交易價格。

在去年,立委陳節如就曾邀集產官學界召開過「落實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透明」公聽會,基於不動產市場的健全發展,交易資訊透明化是必然之道,當時政府相關單位皆表贊同,地政士公會當時曾主動表示,只要依法有據,樂意承接登錄房地產買賣資訊業務。

在今天的內政委員會中,地政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案立委賴士葆表示,在兼顧營業秘密及消費者隱私的前提下,交易資訊公開透明,有助於保障消費者權益,不讓投機客得以上下其手,但為了保障民眾隱私,房地產價格公布時,可用區位來區分,身為主管機關的內政部應該掌握實價。

但持不同意見的國民黨籍立委劉盛良表示,公布姓名、地號、地段等房地產資訊,對房產交易的公平性沒有幫助,房地產交易隨著景氣改變,沒有一定標準,加上建物使用不同建築材料,大幅影響房地產價錢,房地產交易只要買賣雙方談好就沒有問題,公布實際交易價格沒有必要。

本草案在具有爭議之下,朝野將進行協商,送交院會二讀。關於不動產透明化,還涉及「平均地權條例」的修法,雖已初審過關,亦待協商。而「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立院將在本周四審議政院送來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