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保障人民權益的最後防線,法官的人品和專業對人民更是重要。哪種方式較能留住好法官、淘汰不適任法官?一項票選結果顯示,有高達75.1%的網友贊成,由獨立機構定期評鑑全部法官,並可接受民眾檢舉個別法官。而這個訴求,也正於臉書(Facebook)串聯之中。

民間要求《法官法》的呼聲已經超過20年,在這部法案裡面,關於如何淘汰不適任法官的問題,民間的聲音是,除了可以定期評鑑「全部」的法官以外,案件當事人也可以檢舉個別有問題的法官。

「法官法檢察官評鑑法推動聯盟」表示,原本司法院也同意「讓案件當事人可以檢舉個別有問題的法官」,並依此共識提出草案。只是沒想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卻在今年1月5日通過了由國民黨立委呂學璋提案的版本,內容竟是:「案件當事人不能檢舉個別有問題的法官」。

該聯盟質疑,為什麼立法院會一讀通過這樣退步的法案?在現行體制下,當我們發現個別法官有問題時,都可以向監察院陳情了,但目前通過的條文卻不讓民眾有權對司法院提出個案檢舉!如果這部法案真的三讀通過,民眾遇到不適任法官時,不就真的求助無門了嗎?立法委員不是應該站在民眾的立場,幫人民發聲嗎?

聯盟發現,根據1月12日「自由時報」的報導,「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呂學樟說,刪除司法案件當事人提出個案評鑑,是『司法院建議拿掉的』,如果每人都申請,會沒完沒了...。」誰是幕後的黑手?真相呼之欲出。

民間為此透過網路票選表達心聲,由該聯盟發起票選,從1月17至今的投票結果顯示,高達7成5以上的網友支持,「由獨立機構定期評鑑全部法官,並可接受民眾檢舉個別法官」。此外,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更在網路號召串聯,表達訴求,要求「兩面手法、搓掉《法官法》條文的司法院」出面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