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涉及的龍潭購地弊案,日前經最高法院三審定讞後,今(1)日上午高院將判決書送交最高法院檢察署,由檢方聲請發監後,陳水扁、吳淑珍可能近日就會發監執行。

據中央社報導,最高檢書記官長洪泰文表示已收到最高法院的判決卷證,會儘速發交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執行;高檢署書記官長林邦樑表示,待收到判決卷證後,因陳水扁是在押狀態,將由高檢署執行,將陳水扁由台北看守所移至桃園龜山的台北監獄

至於吳淑珍的部分,高檢署會把判決卷證發交台北地檢署,再由台北地檢署囑託高雄地檢署執行,吳淑珍的發監時間可能在月中或月底,到時候再視她身體狀況來決定發監地點,或者是否要保外就醫。

最可能受理發監的台北監獄指出,他們通常大多在週二與週五接收受刑人,但目前尚未收到任何關於陳水扁的任何訊息。獄方也強調,陳水扁入監程序將依規定執行搜身檢查。

當被問到是否已做好各項安排準備迎接陳水扁?獄方表示,平常就有一整套標準作業程序,所以一切將依規定程序辦理即可,沒有特別的安排。

台北監獄內有1人、2人與多人的收容房,最多10多人1房。獄方強調,受刑人移監後會有評估小組,針對不同受刑人的個案進行評估,並考量受刑人的狀況進行收容房的安排,評估小組都會審慎評估,一切將以人身安全為主要考量,目前無法對單一個案說明。

根據規定,受刑人必須經過身體搜身檢查,以防止有攜帶違禁品入內,而陳水扁若移監北監,也必須接受相同的檢查。

最高法院近日漏夜連彙整相關卷證,並校對厚達200多頁的判決書後,昨天已將判決書送達被告,今天上午也把相關卷證送交最高檢察署。至於扁珍的合併執行刑度,將由高檢署向高院聲請訂定,合併刑度確定前不影響扁珍發監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