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議會議長、前立法委員郭廷才涉貪污遭判刑,民國94年潛逃大陸,遭大陸公安逮捕,昨將他遣返,刑事局及調查局派員深夜從澳門將他押回,今凌晨抵台,再解送至屏東。

郭廷才被控涉及屏東市都市計劃編號廿公園預定地土地弊案、東港信用合作社新台幣23億元掏空案確定,將合併執行14年8個月。他在民國94年潛逃大陸,民國97年被通緝。

刑事局指出,大陸公安部前天逮捕郭廷才後,馬上通知台灣警方,郭廷才順利到案,主要是去年第3次「江陳會」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奏效,雙方互相交流後,大陸方面同意協助遣返台灣重大通緝犯。

郭廷才由刑事局及調查局人員押送,約於今天凌晨零時搭機抵台,預計今天上午解送到屏東地檢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