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19)日下午發表聲明,「三限六不」原則中已明確表示,不會編列獎助學金給陸生,立場至今並未更改。

教育部表示,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大學法第25條及專科學校法第26條授權訂定的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學及停留辦法草案規定,「中央機關及其所屬各機關(構)不得編列預算,提供大陸地區學生獎助學金」。

教育部說,媒體指稱補助陸生3萬元的案例,是中華發展基金會針對陸生短期來台撰寫學位論文提供的補助,屬於兩岸學術活動交流,並非陸生來台修讀學位。發展基金會同時也提供台生赴陸研究的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