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石雕公園部分用地因被海山分局江翠派出所借用,上午進行移樹工程,遭到當地居民組成的板橋石雕公園護樹志工隊抗議,總幹事潘翰疆表示,這項移樹動作已經違反了包括國有財產法等三項法規,已經有瀆職之嫌,他希望警察單位不要知法犯法。

潘翰疆表示,海山分局江翠派出所原先無償佔用民地20年,現在遭到地主索回,便來借用板橋石雕公園用地,但是這已經違反了公園管理使用自治條例中的公園使用目的。根據這項規定,必須是沒有其他公用用途才可以借用。此外,也違反了國有財產法,因為若變更地目,必須報到國有財產局,依他了解,警察單位並沒有申報。

他說,而且台北縣有樹木保護法自治條例,其中規定,北縣所有樹木若要移動,則移樹單位都要向縣府提出施工計畫,同樣的,警察單位也沒有依法提出計畫。

潘翰疆說,當初在2007年6月5日板橋市公所曾經通過同意警方借地的決議,但現在市代會、市公所和里長卻互踢皮球,只有透過人民的力量出來要求制止砍樹移樹的違法舉動。

石雕公園部分林地將做為興建派出所之用,今天動用大批警力維持鋸樹移樹工程進行,居民批評這些警察是公器私用。 圖片來源:板橋石雕公園護樹志工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