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研擬修改「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希望在2012年總統大選時,可以實施不在籍投票,行政院吳敦義今(1)日在立院備詢時指出,「不在籍投票」只限國內實施,而且是採跨縣市、申請登記制,只是為了「便民」考量。

吳敦義上述談話是在立委林德福質詢「不在籍投票」時,所提出的。

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表示,推動不在籍投票是為了促進公民參與,不會為特定政黨或族群進行制度改革。實施對象包括選務人員、警察、軍人、矯正機關收容人以及在外地就學、就業的民眾等,採申請登記制,舉例而言,一位戶籍在澎湖卻長期在台北工作的民眾,如果申請「不在籍投票」,則相關單位即會查核其戶籍及工作地是否屬實,才會同意。

吳揆則表示,不在籍投票沒有強制性,端看個人意願,而且是跨縣市施行,同縣市者並不受理,初步以2012年總統大選為實施標的,外界不宜有過多聯想。

內政部所提的修法重點包括:一般選民採跨縣市的「移轉投票」、矯正機關收容人採「指定投票所投票」、擴大實施選務人員在「工作地投票」。

在外地工作或求學的人,確定在投票日當天無法返回戶籍地投票,只要在期限內提出申請,就可以指定在跨縣市的鄉鎮市區進行投票。根據戶籍資料顯示,不在籍人口初估有20多萬軍人、6萬警察、100多萬外出求學、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