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高弊案出現大轉折,台灣高等法院昨天將前新工處處長黃錫薰、昭凌公司員工李媺交保案裁定發回更裁,今天上午重開羈押庭之後,歷經了8個半小時,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將兩人羈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偵辦新生高弊案案,向台北地方法院聲押前新工處處長黃錫薰、昭淩公司員工李媺,但2被告獲交保,檢方不服,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昨天裁定發回更裁。檢方也補強證據,表示有扣到北市府政風處的調查報告,認為黃錫薰和李媺有串供的可能性,北院進行調查後,法官認為黃錫薰和李媺有串供之嫌且犯罪嫌疑重大,因而裁定兩人羈押獲准。

高院昨天的裁定書中指出,北檢8日在黃錫薰家中住處搜索,竟扣得台北市政府政風處製作的調查報告、個人筆記,並查扣前新工處科長陳智盛的一張台北市秘書處便簽,便簽上記載「這是一個簡單的事件,就是疏失」。專案人員在黃錫薰的筆記本中發現,黃寫有「至於誰咬你,依然是如此說詞」、「如果下面咬說是你指示,你有蓋章、我不記得」、「預算不是我編的」、「不要與另2人接觸、避免見面」等語,與黃錫薰在檢方應訊時答辯相似。

檢方認為,黃錫薰在案件爆發前就取得政風處的調查報告,報告還包含內部調查的訪談紀錄,即本案相關人員對話的內容,顯然有人事先將報告交給黃錫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