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灣高等法院針對新生高工程案件,前新工處處長黃錫薰羈押案發回更裁的裁定書顯示,不僅懷疑全案當初在市府內部調查時,就已走漏消息,且黃錫薰以上層級有指定串證、關說和施壓之嫌。

台北地檢署偵辦新生高案,向台北地方法院聲押前新工處處長黃錫薰、昭淩公司員工李媺,但2被告獲交保,檢方不服,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昨天裁定發回更裁。

根據高院裁定書,北檢8日在黃錫薰家中住處搜索,竟扣得台北市政府政風處製作的調查報告、個人筆記,並查扣前新工處科長陳智盛的一張台北市秘書處便簽,便簽上記載「這是一個簡單的事件,就是疏失」。

專案人員在黃錫薰的筆記本中發現,黃寫有「至於誰咬你,依然是如此說詞」、「如果下面咬說是你指示,你有蓋章、我不記得」、「預算不是我編的」、「不要與另2人接觸、避免見面」等語,與黃錫薰在檢方應訊時答辯相似。

檢方認為,黃錫薰在案件爆發前就取得政風處的調查報告,報告還包含內部調查的訪談紀錄,即本案相關人員對話的內容,顯然有人事先將報告交給黃錫薰。

檢方認為,政風處調查報告外洩,相關受訪人的身分必然曝光,而黃錫薰是處長,事先拿到調查報告,就有可能在檢調辦案前先對相關人員施壓、關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