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行駛安全有隱憂,地層下陷成幫凶。監察院對此展開調查,今(27)日報告出爐,監察委員陳永祥呼籲,交通部與相關責任單位,應有積極作為,提出改方案,並制定雲彰地區水資源開發建設及分配政策。

監察院指出,高鐵雲林段地層下陷一直是高鐵行車安全最大隱憂,非但影響高鐵營運,且攸關乘客之生命安全;此乃高鐵選線規劃之初,即存在且需面對的問題,惟近期報導顯示,高鐵始終無澈底解決方案,迭遭外界批評卻無積極作為,因此監察院認為有深入瞭解之必要,因此由委員陳永祥、周陽山和李炳南參與此案調查。

調查報告今天出爐,監院並舉行記者會說明,陳永祥表示,雲林土庫地區最大累積地層下陷已超過55公分,其中深層(200m以下)壓縮下陷約占2/3至4/5,中淺層(200m以上)壓縮下陷約占1/5至1/3。

報告指出,彰化溪州地區最大累積地層下陷已達 150公分,其中深層(150 m以下)壓縮下陷約2/3,而中淺層(150m以上)壓縮下陷約占1/3。

陳永祥表示,由數據顯示,雲彰地區地層下陷是大面積及全深度的地層下陷,其中以深層壓縮沉陷占較大的比例。

他也對交通部提出要求說,高鐵雲林土庫P514橋墩(台78線)的差異沉陷量已超過設計規範規定,恐對高鐵高速行車造成隱憂,交通部應有積極作為,提出具體改善方案。

調查報告對相關責任單位提出呼籲,認為行政部門應儘速訂定雲彰地區水資源開發建設及分配政策;限制大量抽取地下水;雲彰地區全面普查抽取地下水的水井,尤其是大口徑的深水井;高鐵沿線應加強監測橋墩的絕對沉陷及差異沉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