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近兩年並多次引爆朝野立委肢體衝突的的陸生三法,即包括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大學法和專科學校法修正案,今天(8/19)在立院三讀通過,教育部初期將以開放報考人數總量的1%(約2千人)為原則,但未來仍可提高招生比例。而台灣招收中生的相關細節將在第6次江陳會中討論。

修法通過後,教育部將以行政命令方式自行擬定,不必再經國會監督討論,包括:初期只認可聲望卓著的41所中國大學(包括2所音樂學院)的學歷,但不追溯承認之前取得學位者,教育部考慮採取檢核辦法追認。未來將採3階段開放,從41校到112校。

至於限制招收來台的中生總量管制部份,初期以1%為原則,但未來仍可提高招生比例。其他如中生不加分優待、不影響台灣學校招生名額、不編列獎學金以及中生畢業後不得續留台灣等細節,也都由教育部訂定。

而民進黨今天雖然提議「為維持政策之穩定性、保障國人權益,要求教育部5年內不得變更」,但遭否決。

陸生三法通過後,將列入第6次江陳會中的討論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