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Apple)公司全球物料採購經理戴文(Paul ShinDevine),16日在加州聖荷西聯邦法院,針對被控向6間亞洲供應商收受至少100萬美金的回扣,聲稱無罪。

美國助理檢察官克恩(Michelle Kane)拒絕讓戴文交保,理由是戴文有逃亡之虞,而克恩和戴文的律師高德曼(Raphael M. Goldman),庭後皆不願發表任何評論。法官定18日再次舉行聽證。

蘋果聲稱戴文這些年來,收受超過100萬美元回扣和賄賂;而檢察官則指出,從2007年2月到今年8月為止,戴文收取金額超過250萬美元。

戴文被控非法金融交易、洗錢和電信詐欺等罪名,蘋果公司也對戴文提起民事訴訟。檢察官表示,任何一項電信詐欺和洗錢指控罪狀,都可能讓人吃上20年的牢飯。

據華爾街日報報導,提供回扣的亞洲廠商包括南韓Cresyn Co.、中國凱達電子有限公司(KaedarElectronics Co.)以及新加坡精利製模(Jin Li Mould Manufacturing Pte. Ltd.)等。

中國凱達電子的母公司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16日承認公司與蘋果間的業務,在2005年到2008年間,是向一家中間貿易公司支付佣金。但和碩發言人林秋炭,拒絕透露凱達電子向貿易公司支付多少佣金。

華爾街日報引述和碩發言人林秋炭的說法指出,正是這家收取佣金的貿易公司,幫助凱達電子獲得蘋果公司的訂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