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長傅崑萁涉及合機公司炒股案,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8)日宣判,傅崑萁被改判有期徒刑3年6月。傅崑萁在獲知二審判決結果後,強調在收到判決書後將依法上訴。

花蓮縣長傅崑萁被控在2003年擔任立法委員期間,與「股市炒手」張世傑等人,共同炒作合機公司股票。台中地方法院2008年審判時,認定傅崑萁違反證券交易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

不服一審判決的傅崑萁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今天仍以違反證券交易法,判決傅崑萁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不過,這個案件仍可上訴。

在獲悉二審判決結果後,傅崑萁隨即在花蓮縣政府召開記者會。傅崑萁表示,傳聞已久的有罪判決終於在今天出爐,全案唯一的污點證人在法庭上早已說過,「所有事情傅崑萁都不知道」。

為爭取自己的清白,傅崑萁強調,將在接到判決書後,依法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