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林德盛因私會被告前台東縣長吳俊立一案,經監察院調查,認定林德盛未能謹慎自持且涉重大違失,今(3)日以9票對2票,通過彈劾林德盛。

監察院指出,林德盛現已改名林德倫,他長期向前承辦案件的告訴人林秀鳳、林筱涵母女借用高級進口車輛代步,還和之前承辦案件的被告有不正常男女關係。

此外,監察院表示,當台東縣40餘名現任、卸任縣議員爆發集團詐領社團補助費和收取小型工程回扣案,遭到台東地檢署提起公訴時,林德盛在審理台東縣議員涉及集團詐領社團補助費與收取小型工程回扣案期間,私下與當時擔任台東縣議長的吳俊立會面,經媒體報導他私會吳俊立後,已遭司法院停職。

監察院指出,經過調查,林德盛到吳俊立別墅和吳俊立碰面一事,原本應在去年9月底更二審宣判的吳俊立案,重開辯論庭,引起外界質疑,司法院因此將林德盛停職,並送交監察院,監察院今天以懸殊票數通過彈劾案。 (http://newtalk.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