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4月30日晚間槍決4名死刑被告。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今凌表示震驚與憤怒,指法務部無視其中1死囚已於4月28日完成釋憲聲請手續,仍執行死刑,既違法又草菅人命。

前法務部長施茂林94年底簽准槍決殺人犯林盟凱、林信宏兄弟後,台灣已逾4年沒執行死刑。雖然95年施茂林曾令准縱火犯鍾德樹死刑執行令,但施卻在案卷附上死刑確定案件律師聲請閱卷流程,讓律師聲請閱卷,技術性「槍下留人」。

法務部30日晚間舉行記者會,證實部長曾勇夫28日已簽署死刑執行令,殺人犯張俊宏、洪晨耀、柯世銘、張文蔚4人已30日晚間分別執行完畢。

廢死聯盟凌晨發布新聞稿,執行長林欣怡表示,廢死聯盟於3月29日以44名死刑定讞被告的名義,委任律師向大法官會議提出釋憲,張俊宏等4人當時未附具有本人簽名的釋憲授權書,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要求於5月3日前補齊資料。

林欣怡說,廢死聯盟隨即分別接洽張俊宏等4人,其中張文蔚與洪晨耀表明拒絕,柯世銘則因羈押禁見,無法得知回應,但張俊宏4月26日已出具親筆簽名授權書,廢死聯盟27日收到後,28日送至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

林欣怡表示,法務部漠視張俊宏的合法釋憲聲請程序,在大法官未做成任何決定前,即逕自認定聲請釋憲不合法,違法簽署死刑執行,顯示法務部所謂「依法審慎行政」全是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