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網路難以控制防範,一部新加坡反對黨領袖徐順全的紀錄片「新加坡反抗者」(Singapore Rebel),在新加坡政府日前修改影片法令後,成為第一部獲得解禁的政治影片,將可在星公開播映。

這部影片今年五月才在台灣的影展中播映,名稱叫做「李家王朝統治下的新加坡」。

為了爭取新加坡的民主,過去十幾年徐順全不惜以身試法,未經申請就屢次公開演講、集會,因此多次入獄。政府並控告他誹謗,使他在2006年因為付不出罰款而破產,護照也被政府沒收。

為發展媒體業和軟實力,加上網路上的影片已非當局能夠管制,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日前宣佈修改電影法令,有限度地放寬政治影片的禁令,當局今年3月修改了影片法令。

但一些新加坡網友在施忠明的部落格上留言,指「新加坡反抗者」解禁已經毫無意義,因為許多人已在網路上觀賞了這部影片。

做為新加坡的反對黨,處境之艱難,民主國家很難想像。1987年的5月21日,16個年輕的律師、商人、劇場工作者、社會工作者等,被指控是一個要顛覆人民行動黨的左派組織,在沒有被審判的情況先是被秘密逮捕而後被拘禁。

根據新加坡的「內安法令」 允許國家可不經審判就無限期拘禁。這些人遭到刑求,並被迫提供假自白。但直到今天,新加坡的異議人士仍在街頭抗議,要求廢除內安法令。

拍攝「新加坡反抗者」這部影片的施忠明,昨天在部落格提到這部影片獲得新加坡電影檢查局解禁的消息,他說,「經過4年半,政府終於在今天解除對『新加坡反抗者』的禁令」。

施忠明並回憶說,這部影片在2005年4月被查禁,他隨後經歷警方長達15個月的調查,並對他發出「嚴重警告」,但警方沒有控告他。

先前把「新加坡反抗者」認定為政治影片予以查禁的當局說,政治影片諮詢委員會在審查後認定,「新加坡反抗者」是今年3月修訂後的影片法令第2(3)a節條文定義的紀錄片,因此不應視為受到禁止的政黨政治影片,因此予以解禁,並歸類為M18級影片,加註「成人內容」的忠告。

施忠明於2005年1月為「新加坡反抗者」報名參加新加坡國際電影節短片競賽,雖未入圍,但按照電影節慣例可以在影穗節上公開放映。但由於短片記錄徐順全在新加坡對抗當局、要求民主自由的過程,遭到當局警告,主辦單位取消「新加坡反抗者」的公開放映,施忠明也被迫退出電影節。

在「新加坡反抗者」無法放映,且遭當局警告後,施忠明把這部片子送到美國、紐西蘭和馬來西亞參加人權電影節,新加坡電影檢查局隨後向警方報案,而展開長達15個月的調查,警方後來在新加坡總檢察署的意見下,於2006年8月對施忠明發出警告,未援引影片法令中關於製作政黨影片的條文控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