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宗興、謝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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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綠委批提核四公投違法 政院否認
行政院長江宜樺宣布將以公投決定核四續建與否,預計最快將在7、8月舉行全國性公投,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1)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公投法》第13條規定「行政機關不得藉用任何形式對各項議題辦理或委託辦理公民投票事項」,因此質疑江宜樺已經違法,可處6個月至3年的有期徒刑,因此要求監察院立刻進行調查。 不過,江宜樺下午在立院接受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的質詢時指出,當天他所說的是「行政部門願意接受核四公投的檢驗」,並非宣布核四公投,有文件為證,他也事先研究過公投法,行政院絕對沒有違法。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譴責江內閣玩弄公投法,以假公投護航核四。民進黨立委鄭麗君指出,2008年的「台灣加入聯合國公投」,明明是民進黨經由公民連署提出,國民黨卻委託律師李復甸以違反《公投法》第13條提告,而李復甸目前已是監察委員,應該立即展開調查。 鄭麗君表示,《公投法》第13條指出,「行政機關不得藉用任何形式對各項議題辦理或委託辦理公民投票事項,行政機關對此亦不得動用任何經費及調用各級政府職員。」她強調,《公投法》第52條明定,行政機關首長違反者可處6個月至3年的有期徒刑,呼籲監察院進行調查。 潘孟安批評,江宜樺號稱是自由派學者,過去曾撰文批評民進黨提公投案,但現在已是最高行政首長,卻操弄公投,用詐術玩弄人民。 鄭麗君也說,江宜樺身為法政學者,應就核四、年金議題儘速召開國是會議,邀請社會團體及在野黨,共同面對討論,並進行社會議題的改革。
留言0喜歡新聞強拆王家 郝:不得已的痛苦決定
台北市政府昨天強制拆除不願參與文林苑都更的王家,面對外界質疑,台北市長郝龍斌今(29)日下午緊急召開記者會表示,文林苑都更案前後共開過18次協調會,強制拆除王家,對他來說是很痛苦的決定,但是,根據都更法第36條規定,北市府只是依法行政,而這個決定已考慮到其餘已拆遷36個都更戶的權益,決策過程可受公評,但他也強調,在文林苑事件後,主政機關內政部應該召開「修法公聽會」,讓資訊和專業不對等的問題得到解決。 另外,和329青年反暴力都更起義運動的學生一起在北市府外抗議的王家成員王耀德說,他不能接受郝龍斌「很痛苦的決定」這種說法,郝昨天是對媒體說「今天天氣很好,拆除過程很順利」。王耀德強調,建商自始不願更改都更計畫,所以即使開200次或2000次協調會,都不會改變強制拆除的結果,3年來,該案在原地踏步,王家就是不被劃出都更範圍,強拆只是早晚的問題,協調會的次數根本不是重點。王耀德表示,現在只有2個希望,即申請釋憲,及希望相關單位暫緩所有都更案。 郝龍斌強調,依照《都市更新條例》規定,只要有8成住戶同意都更,政府就必須執行公權力,何況該案已經行政高等法院判決,駁回王家的要求,身為公務員只能依法行政,執行公權力依法代拆,不能只考量拒遷戶的權益,更要照顧其餘已拆遷戶的權益,因此下了這個痛苦的決定,在昨天進行拆除。 郝龍斌說,文林苑都更案也讓他充份了解檢討《都更條例》的修法必要,他希望藉由此案可以建請內政部召開公聽會,聽取各界的意見並進行後續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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