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新聞10月21日報導,一名租客在新北市板橋看中月租一萬四千五百元的套房,詢問能否申請租屋補助後,房東竟將租金提高四千元。對方可領的補助只有兩千四百元,漲幅反而超過補助。這讓我不禁思考:原本用來減輕負擔的政策,為何可能讓租客付出更多?

身為大學生,我認為租屋補助對離家求學的學生十分重要。除了房租,我們還要負擔水電、伙食及交通費,有些人甚至必須靠打工支付生活開銷。政府提供補助,是希望讓租客有喘息的空間,而不是給房東一個提高租金的理由。若補助還沒拿到手,就先被漲租抵銷,學生又該如何真正受益?

當然,租金上漲可能涉及物價、維修及稅務成本,不能把所有問題都歸咎於租屋補助。但「因為申請補助,所以必須加租」仍然難以令人接受。尤其學生租屋經驗較少,面對房東的要求,常因擔心找不到替代住處而不敢反映。政府除了發放補助,也應讓租金資訊更透明,提供容易使用的申訴管道,並加強查核不合理的漲租情形。

我支持租屋補助繼續推動,但政策成效不能只看發出多少錢,更應看租客實際省下多少。讓補助真正減輕學生負擔,才是這項政策應該守住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