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參加了國慶大會,聽到立法院長韓國瑜在致詞中表示,如果我看到今天的中華民國,一定會感到驕傲。雖然我微笑回應,但心情卻十分沉重。
「驕傲?我有三件事情想不明白,今天實在開心不起來!」
一、什麼叫做「假民主、真獨裁」?
我孫文當年提倡民權主義,主張人民應該擁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大民權。
人民有權選出政府官員,當然也應該有權依法罷免他們。
今天臺灣人民依照憲法與法律行使罷免權,怎麼就有人把這場政治運動與假民主、真獨裁連在一起?
當然,罷免可以受到批評,政治動機也可以討論。但是,不能因為不喜歡罷免的結果或對象,就否定人民依法行使權利的正當性。我廣東人!真係離晒譜!韓院長,我倒想問問,究竟什麼才是真民主?
二、我的國民黨徒子徒孫跑到哪裡去了?
1923年,我與蘇俄代表越飛發表聯合宣言,明明指出共產組織及蘇維埃制度不適合中國。可是當時中國軍閥割據,革命處境艱難。我希望借助蘇俄的力量,完成國家統一。
原以為可以利用外來援助實現自己的革命理想,沒想到後來國共兩黨衝突不斷。我傳人汪精衛、蔣介石先後與共產黨決裂。1949年,中國大陸更由中國共產黨取得政權。
今天回頭看,我不能不反省:當年為了革命成功而選擇的政治手段,是否反而危及原來追求的民主理想?
更讓我困惑的是,今天大家慶祝我所創建的中華民國,我的國民黨同志究竟如何理解這段歷史?
難道只記得我的名字,卻忘記了我的民權主義?他們跑去跟誰合作!政治合作可以因應現實,不要忘記自己究竟要建立什麼樣的國家啊!
三、看到小小臺灣的發展,我想起了陳炯明
當年陳炯明主張聯省自治,希望中國各省先發展地方自治,再逐步建立聯合國家。
我卻認為中國必須先完成統一,再經過軍政、訓政,走向憲政。哥們兩為此發生嚴重衝突,最後分道揚鑣。
今天再次來到臺灣,我不禁想起1900年曾在臺北策劃惠州起義,1913年又曾在臺北梅屋敷落腳。當年臺灣仍在日本統治之下,今天卻已經發展成一個自由民主的社會。我看到這個面積不大的地方,經過長期的社會發展與民主改革,已經建立競爭性的選舉制度,人民可以批評總統,可以組織政黨,也可以罷免民意代表。
如果當年能讓各省先從地方自治學習民主,而不是先建立大中國,然後再來軍政,訓政,憲政,那麼中國的政治發展會不會出現另一種可能?
但是,我現在終於看見一個值得反省的問題:
一個國家是因為政府強大而偉大,還是因為人民能夠自由生活、治理自己的地方而偉大?
地方不必很大,人民卻可以活得很有尊嚴。
四、民主不是等待中央恩賜,而是在生活中學習
我想起1919年5月在中國與美國哲學家杜威見面的往事。當時我們曾討論知難行易的哲學問題。今天回想起來,他對民主的理解,或許更值得我們反省:
民主不只是憲法條文、選舉制度,更是一種共同生活的方式。
人民必須透過參與、討論、合作與反省,在實際生活中學習民主。
國家不是先有一個完美的中央政府,人民才開始學習自治;相反地,民主能力正是在人民處理共同生活問題的過程中逐漸形成。
一百多年過去了,臺灣的民主經驗提供了我新的反省材料。
你們要記住,真正值得紀念我的方式,不是替我想像一個永遠正確、永遠驕傲的形象,而是勇於檢討我的政治選擇,繼續發展我所追求的民權理想。再會了!偉大的台灣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