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晚間,台北捷運頭前庄站傳出旅客「疑似亮刀」,警方接獲通報後追查,最後在萬華找到54歲男子。男子身上僅有一把指甲剪,並表示只是拿出來用銼刀磨指甲,確認後排除公共安全疑慮。民眾遇到疑似危險物品時報警可以理解,但從通報疑似亮刀到警方介入處理,最後卻發現僅是指甲剪,這樣的處理方式是否恰當,只怕未必。

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之1規定,未經許可攜帶經公告之危險或易燃物進入捷運系統路線、場、站或車輛內者,可處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本案男子於捷運車廂內取出指甲剪的行為,是否涉及相關規範,仍有進一步釐清的必要。然而,在物品尚未確認、也未見當事人有實際攻擊行為的情況下,後續處理是否符合比例原則,仍值得討論。

日常生活中確實存在許多具有刀刃、用途並非攻擊的工具,刀刃並不代表使用者具有攻擊意圖。例如廚藝學生、餐飲工作者或工藝相關工作者,可能有攜帶刀具的需求。因此,判斷公共安全疑慮時,除了物品本身,也應考量物品用途、攜帶方式與當下行為,而非僅因具有刀刃,就直接認定使用者具有危險性。

因此,期盼捷運相關單位在維護公共安全的同時,也能重視物品用途與實際情境,讓安全規範與民眾正常生活之間取得更合理的平衡。

楊蕎瑜(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