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讀歷史時,1971年對我來說其實只是一個很簡單的年份:那一年,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短短一句話,彷彿就已經把整段歷史交代完畢。但最近重新看到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的爭論,我才開始好奇,如果把課本裡那一行字重新展開來看,五十五年前各國代表坐在聯合國大會裡時,他們究竟是在決定「誰代表中國」,還是在決定今天我們所理解的「臺灣問題」?

重新回到1971年的歷史現場,可以發現事情其實沒有我們今天回頭看時那麼單純。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聯合國長期面對的爭議,是究竟由臺北的中華民國政府,還是北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中國」。到了1970年代初期,支持北京進入聯合國的國家愈來愈多,美國也逐漸理解,要繼續阻止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中國代表權已愈來愈困難,因此一度嘗試推動「雙重代表」,希望北京進入聯合國的同時,中華民國仍能保有席位。

最後,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第2758號決議。決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其政府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的唯一合法代表,並將蔣介石的代表逐出聯合國。這項決定毫無疑問完成了中國代表權的更替,但讓我特別在意的是,整份決議並沒有直接提到「臺灣」,也沒有另外寫下一段文字說明臺灣主權究竟屬於誰。這並不能單靠幾個文字上的有無,就解決所有複雜的歷史與國際法爭議,卻至少提醒我們,文件原本決定了什麼,與後來的人如何解釋它,其實是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

今天的爭議也正是在這裡。北京認為,第2758號決議已經解決包含臺灣在內的中國代表權問題;我國政府則認為,這份決議處理的是「誰代表中國」,並沒有處理臺灣主權,也沒有授權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臺灣。雙方的分歧,已經不只是對歷史事件有不同記憶,而是對一份五十五年前的決議,究竟能被延伸解釋到什麼程度,有著完全不同的理解。也因此,今天重新討論2758號決議時,比起先決定自己要相信哪一種說法,或許更重要的是先回到當年的歷史背景與決議原文。

我常覺得,讀歷史有點像翻看家中的老照片。我們當然可以用今天的眼光理解照片裡的人與事情,但不能因為已經知道後來發生了什麼,就把後來的答案重新寫回幾十年前的照片裡。1971年的聯合國有當時的冷戰環境、中美關係與外交現實;五十五年後的臺灣,也已經走過完全不同的政治與社會發展。面對第2758號決議,也許我們真正需要的不是更多簡化的政治口號,而是願意把歷史重新攤開來看,分清楚當年究竟表決了什麼,又有哪些問題,其實直到今天仍然存在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