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1月,鄭南榕與黃華等人為表明自身的台獨主張,同時也為聲援正在歷經訴訟的「蔡、許台獨案」,進而推動「新國家運動」,在全台二十三個縣市舉行四十多天的和平遊行、演講,期望喚起人民對台灣這塊土地的認同與對台灣未來的關切,同時提倡新國家、新憲法、新體制、新政府等概念。

(一) 新國家運動強調,在民主時代中,國家的主權應屬於人民全體,因此台灣人即是自己的主人。不論口中說的是何種語言,不論是否出生於台灣,更不論此時是否居住在台灣,只要認同台灣作為能夠長久安居的國家,認同台灣成為後代子孫生存發展的土地,都是命運共冋體的台灣人民。

(二) 作為台灣人民,為了實踐民主自由的社會正義,有責任也有權利團結起來使台灣成為新而獨立的國家。新國家運動堅持「台灣人民有權建立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致力推動台灣獨立運動。

(三) 1989年1月底,鄭南榕收到高檢處「涉嫌叛亂」的傳票,隨後公開宣告「中國國民黨抓不到我的人,只能抓到我的屍體」,並自囚於≪自由時代≫雜誌社總編輯室中。1989年4月7日,在中華民國軍警特務破門攻擊中自焚殉道,為台灣獨立建國犧牲生命。

(四) 鄭南榕主張台灣獨立建國,也強調每個人應有言論、表現的自由人權,每個人都應該去思考心所嚮往的國家體制與共同生活的社會應該為何。

(五) 為了達成這樣的目標,我們應該有堅定意志參與建國運動,不可以採取妥協、軟弱的立場。很多建國運動的前輩,都受鄭南榕的意志與不惜犧牲生命的影響。

2026年11月,由本土派政黨代表台灣人民提案「廢棄一中外交政策公投」。由於此公投目的是不再代表中國,可說是台灣社會確實落實「轉型正義」的突破口。繼續維持中國的中華民國體制在台灣的現狀,維持「一個中國」、「漢賊不兩立」的外交政策,根本無法完成建國制憲的歷史使命。所以紀念「新國家運動」三十八週年,紀念「519綠色行動」,必須反對妥協軟弱立場,堅持完成建國的使命。鄭南榕先生最後的呼籲: 「剩下就是你們的事了」,因此剩下的就是我們台灣人民,不可以妥協軟弱,必須完成建國、制憲、入聯的使命。

註: 有關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的關係,請參考『台灣建國學』。臺灣憲法學會前理事長許慶雄教授著。秀威資訊科技。2022年6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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