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聞:「網友提案公投 同意率最高三縣市「放核廢」已成案」,這可能多餘,由本文分析,蘭嶼核廢將是各方爭取的金雞母,實不必公投找出路。

反核人士慣常諷「核能廢料放你家」,這話現在看起來竟是講對了,郭智輝部長快人快語,說「核電回饋金拿掉,看核三4鄉鎮還會支持核電嗎?」。因此可將核電、核廢看做房客,偏鄉看做房東,只要房客租金付得夠高,房東當然大表歡迎。

這回核三延役公投,蘭嶼鄉344同意票大輾壓181不同意票,而核廢料遠比核電廠安全,支持度應當會更高。且絕對與核廢放蘭嶼,三千寵愛在一身有關。統計各方對蘭嶼的核廢回饋金:
台電:每三年給兩億,外加住戶電費贈送1億/年,小計1.67億/年
蔡英文撥款25.5億,對核廢放蘭嶼37年(1982~2019)做補償,平均0.69億/年
經濟部核電末端回饋金:
10萬桶核廢,每桶200元給蘭嶼,60元給台東縣府,小計0.26億/年
上三種回饋金合計2.62億/年。若平均普發現金給蘭嶼人口5千2百人,平均每人每年可獲現金5萬元,如此大方的房客,房東當然逐笑顏開。10萬桶核廢,每年可獲回饋金2.62億,平均每桶每年給付房租2千6百元,誠可謂大凱房客!

核廢其實非常乾淨安全,只不過長期遭反核人士污名化,致生負面觀感。對照六輕回饋麥寮鄉民每人僅一萬元,鄉民卻要忍受空污與所衍生疾病:氣喘、肺阻塞、心臟病與癌症。核廢完全沒有這些問題。回饋金卻是5倍,根本就是金雞母。因此行政院可以將蘭嶼核廢開放全台各偏鄉(含外島)競標,各鄉鎮先在域內辦公投,確定願接納金雞母後,報名核廢競標,再以最低房租承攬金雞母入駐。行政院並應規定,政府所給付房租(回饋金),得標偏鄉公所僅能留用一成,其餘九成應普發給偏鄉內住民,以讓百姓實質有感獲利。如此一來反核派「不幸」而言中,核廢搖身一變成為現金,全國偏鄉百姓大喊「放我家」「放我家」!籣嶼核廢問題完全解決!

另外,台電還可開放私人地主競樗,之前在各方嫌惡籣嶼核廢時,星雲大師曾概允放入佛光山,他是慈悲為懷,但若成真,政院每年回饋金2.62億也將挹注佛光山,佛光山從此可跟少林寺一樣收掉一切功德箱,信眾入山食宿全部免費,成為國家供養的寺廟。因「廢」得福。


文:林尤超 (經濟部能源會企控師,專責審查核四興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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