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總統賴清德利用這次出訪巴拉圭的機會,接受《彭博新聞》的訪問,當媒體提問:「台灣人民是否要正式的獨立?您個人是否要正式的獨立?」賴清德表示:「我們必須要根據事實,我所謂的務實,就是根據事實。這個事實就是台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名字叫中華民國,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而且中華民國跟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沒有必要另外宣佈獨立。」

    媒體進一步提問:「為了提升正式的認同,您是否會考慮正式更改中華民國的國名?」賴清德則說:「現在的名字、憲法上的名字就是中華民國。為了要團結台灣,蔡英文總統用中華民國(台灣)來稱呼我們的國家,未來我也會持續這樣來推動,沒有另外更改國家名字的情況」。

    對在此段訪談內容中,賴清德提到要繼續使用「中華民國(台灣)」來稱呼國家的名稱,此舉引來高雄市第六選區立委參選人郭倍宏的感嘆:「這真的是我們國名嗎?」,郭倍宏並在他的臉書上批評:「中華民國(台灣),正是執政者為討好兩邊人,有中華民國派,也有台灣派,兩邊統統包了,這是最沒有原則的原則,等於沒有原則。」對於賴清德聲稱要以「中華民國(台灣)」為國名,郭倍宏為何對此有「最沒有原則的原則,等於沒有原則」的感嘆呢?

    我們都知道,國家的憲法是由全體服從憲法統治的人民的聯合意志所制定,所以憲法有效的統治範圍,應以人民實際的居住土地為範圍。但是,我們台灣目前使用的這部<中華民國憲法>,不是由全體台灣人民的聯合意志所制定,所以對台灣人民而言,它是一部「不合法」的憲法,並且這部<中華民國憲法>規定,有效統治範圍包括「大陸地區」,所以它是一部「違背現實」的憲法。

    對於這樣一部既「不合法」又「違背現實」的<中華民國憲法>,自稱是「務實」的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應知之甚明,既然為了「團結台灣」,理應承諾台灣人民,在其當選總統後,將以全體台灣人民的聯合意志為根據,制定一部以台灣人民為主權體的憲法,以作為其行使總統權力的合法根據,唯有他這樣做才是真正的「務實」。

    但我們觀察賴清德的言行,他似乎反其道而行,一方面聲稱,將遵守這部「不合法」且「違背事實」的<中華民國憲法>有關「中華民國」的國名規定,另一方面卻又聲稱,要延續蔡英文用「中華民國(台灣)」做為國家的名字,這種投機取巧,前後不一致的主張,雖自我辯解,說是為了「團結台灣」、「兩岸和平」,但在明眼人看來,稱他是一個為了「討好」選民而「沒有原則」的人,應該是剛好而已。

文:[2024台灣新憲法運動]發起人楊西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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