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父母都能感受孩子遭遇霸凌而自己卻渾然不知,直到事後才知事件原委的痛心!懊悔自己對於事發的無能為力,更懊悔沒在發生前就足夠關心孩子的在校生活。因為理論上我們都一廂情願的相信這樣的事不會在自己孩子身上發生,但是痛苦回憶已經在受害者腦海中深深烙印,甚至一生無法消去!

之前台中市性平會做出之決定令人稱快,不受久遠的犯行已過法律追訴期的限制,透過行政手段,果斷做出將狼師解聘永不錄用無退休金的嚴厲處分!本案件起於受害人國中時長期淪為號稱優良教師的黃師性犯罪下祭品,當事人因受痛苦記憶纏繞至今而終於在多年後舉發之前狼師的惡行。如今昔日的優良教師早已因良好教學表現而榮升校長並已屆退休之年織年,不知現今的他是否會痛悔當年對受害者們犯下的罪過?

多年前的醜行不僅使今日的杏壇蒙羞,許多犯行更因時過境遷而已安度法律追溯期。今日的行政作為足以警戒這些害群之馬勿心存僥倖,即使能夠一時度過法律制裁,之前甚至也有僥倖者可享受人民供養安度餘生,社會仍舊能還當事人公道! 因為此前也有逃脫法律追訴還居然能榮退的案例發生!但是台中市性平會的決定無疑是對於多年前受害學生的亡羊補牢,雖然為時已晚但彰顯正義可能遲到絕不缺席,往日衣冠禽獸的罪行不會因時間消逝而能善了,因為善惡到頭終有報。希望此舉得以稍許寬慰受害人及家庭,並以此作為往後各地方政府處理類似事件標準,只要曾經犯過的錯誤就必須為其付出代價!更不能為人師表,卻讓學生與家長活在恐懼中,希望立法諸公以此處理為借鏡,增補對此類杏壇性犯罪敗類、公務員中犯貪污治罪條例定讞卻能爽領退休金的制度面漏洞,並且溯及既往,根除犯罪犯反受全民供養的畸形制度,此般法律面的改善才是送給送給全國家長的大禮。默禱受害者可以坦然無懼走出往日陰影,更希望不再有校園弱勢學生的暗夜哭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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