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壓台灣言論自由?

「數位中介服務法」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參酌今年歐洲議會剛通過數位服務法(DSA),所制定數位通訊傳播中介服務的一般性規範,主要涵蓋中介服務提供者資訊揭露、提出透明度報告、通知及回應等相關義務。依據草案的說明,數位中介服務係指,透過有線、無線、衛星或其他電子傳輸設施傳送數位格式的聲音、影像、文字、數據或其他訊息提供的通訊傳播中介服務。本草案乍聽之下冠冕堂皇,由於各國的媒體環境不同,草案剛公佈就讓業者有無法執行法條的困難並有實務上媒體必須刪文來避責之嫌,加之民眾對於NCC長期觀感不佳且台版DSA賦予事業主管機關過大權力,引起瓜田李下行政單位侵犯言論自由的疑慮與爭議。空氣一出,至今輿論多將中介法草案看作強迫媒體配合,而行政單位可以有明火執仗要求刪文的惡法!

鄭南榕為此犧牲

1990年代後出生的同胞,也許對鄭南榕先生大名略較為陌生,這並不奇怪因為鄭烈士於1989年就已為捍衛憲法中,保障人民言論自由而自焚身亡!現今的我們,很難想像往日尚未還政於民前的時代,只要不意透露出心生不滿都有可能受到當局教訓,因為細胞可能就在你身邊!往日警總手中權力可以誇張到,輕則影響工作權與居住權,重則可直接被與世隔絕讓無辜者唱「綠島小夜曲」。文化審核、電話通訊監查位監聽、入出境管制、郵電檢查等工作...幾乎無所不包,目前憲法第十條中「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第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第12條中「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與第14條「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均受該單位控管。這種監控不分省籍而是全民一體適用。過世的老父是「外省老兵」,生前同樣被要求書面交代生平,自己是在他過世後才看到父親往日的自白文!文壇巨擘白先勇老師的影視文學「一把青」寫實刻畫出那個荒唐錯亂且人人自危的時代。

言論自由非憑空而來

當時媒體不會刊載出任何與政府不同的聲音,呈現的只有如同現今左岸對當權者的歌功頌德,與人民懼怕惹禍上身的禁若寒蟬,這種日子直到七零年代接連爆發台灣人民追求民主自由的「中壢事件」、 「橋頭事件」與「美麗島事件」後當局才開始注意到高壓統治下民可使由之的歲月可能將一去不復返,八零年代初具反對角色的黨外人士開始在政壇頭角崢嶸,屢次在各選舉異軍突起。1987年7月15日是我們都應永誌不忘的D-Day(勝利日),因為長久以來的奮鬥終於成真!戒嚴令於當日宣布廢除,伴隨而來的是報禁、黨禁與言論審查同時廢除,言論自由終於重見天日! 1989年4月7日也是值得我們哀痛的日子,因為當天鄭南榕前輩為維護表達不同聲音的權利,點燃汽油自焚而亡,所以言論自由絕非沒有代價而是先輩早已付過了!

惡法勿由朕難容轉變為人民真難容

我們生活在舉世滔滔幸福之地,常會嘲諷彼岸對言論自由的控管,不但有嚴密防火牆阻絕牆內難容資訊,生活普遍應用的社交軟體更被嚴密監控,因為即使看不見老大哥依然關心你,這是台灣足以傲視華人圈的的民主自由價值,更是與之相比的巨大差異,想不到舉世滔滔幸福之地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居然有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沒有配合管理的網站都將被處鉅額罰款,避禍之心人皆有之,可以想見此法如通過後,言路必大為閉塞而終至一言堂。營利為企業天責,自然沒有業者願冒著風險與國家機器對衝,發揮第四權能力必大為限縮,舉世滔滔幸福之地與對岸何異? 

行比言更重要

為紀念犧牲的鄭南榕先生,政府特訂其自焚之4月7日為「言論自由日」以令世人銘記在心,言行相符遠比言行不一重要,也因此才會有actions speak louder than words(事實勝於雄辯)的古老諺語!NCC數位中介服務法看來著實諷刺!如果連人民歷經白色恐怖歲月,千辛萬苦爭取到的言論自由都不復存在,空留「言論自由日」又有何意義? 千年前詩句「坑灰未冷山東亂,劉項原來不讀書」中已告誡執政者:,用盡手段壓制媒體只會招致更大反彈的警語,當今執政者豈可不戒慎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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