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本性具有動物性,會濫用他的自由,侵犯別人的自由,所以他需要一個「主人」,來強制他遵守法律,但是這個「主人」,還是一個具有動物性的人,他也會濫用他的自由,侵犯別人的自由,所以他也需要一部由全體人民聯合起來的意志所制定的「憲法」,來限制他的自由,以保障每個人民的自由不被他所侵犯。

    所以,台灣人民不能只停留在選舉「動物性的主人」階段,因為只靠「動物性的主人」來統治,並無法讓每個台灣人民出自內心產生團結一起的「義務」,亦即無法產生一個「法權國家」。為了能夠讓全體台灣人民從內心產生出真正團結的「義務」,台灣人民更需要進一步靠自己創造一部,出自全體台灣人民的聯合意志所制定的、並且能夠限制「動物性主人的自由」的新憲法,而這部新憲法的制定目的,是在於確保每個台灣人民的自由與權利。

    台灣人民唯有由自己創造出這樣一部新憲法,並服從於這部新憲法,每個台灣人民的內心才會產生真正的團結「義務」,這樣台灣也才能夠擺脫「人治」,而成為一個真正的「民主法治」的國家。生活在這樣一個真正的民主法治國家的台灣人民,在面對國家內部或外部敵人的侵犯時,全體台灣人民便能夠激發出「生命共同體」的存在感,表現出共同防衛的決心,就像這次烏克蘭人民面臨俄羅斯的侵略時一樣,上下一心,表現出堅強無比的英勇戰鬥力。

    因此,唯有藉由這部由台灣人民自己所制定的這部「民主新憲法」,台灣人民才能夠走出「動物性主人」濫用自由的威脅,而團結在這部「真正主人」的「民主新憲法」的引導之下,盡全力抵抗侵犯,捍衛台灣安全、捍衛台灣的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