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修法是為了正常對待
倪國榮
如果北監改善陳水扁囚間,比如擴大、給床鋪、晚上可熄燈、廁所另成一間、給書桌,或甚至考慮給陳水扁上工以便與人互動等等,這些改善若合法,那麼表示陳先前受的待遇都不合法,北監應受懲。如此北監還能說要改善以迎陳回去嗎?
陳水扁致疾,不是頭一年內,累積四年餘方崩塌,說起來也夠挺了,這四年來北監的對待就是如上不把「人當人看」,陳被剝光人權,臥在地上書寫,被監控,一日二十三小時是在個別禁閉性的兩坪不到孤獨內,這包括與探訪人相見是隔玻璃窗被監聽。
如果把陳當人看,當一般人看待,除了不自由外,其他都確實對待,相信陳若崩潰,大家還會很懷疑陳。現在陳多病叢生,國民黨性的榮總也不敢偏頗,肯定陳病了。一句話,北監的不人道實在應負基本責任。
如果把陳水扁當陳前總統看待,這些低級的虐待當然都沒有。憲法五十二條規定總統任內涉犯罪,其任內可免訴。這就是對總統的特殊待遇,否則就要像李朝卿那樣被訴甚至停職。此特殊對待無他,怕全國動盪不安。
下台後被訴被關,既然不能跟別人一樣上工渡日,處遇事還要被開成網站,也就是特殊對待。既然任內與下台坐囚都是特殊對待,為何還一直怕面對特殊對待的事呢?趙少康說「犯了法,卸任後都可用特殊方式處理,也就是不必關,或關得很舒適,那不是鼓勵總統、副總統去貪污、去犯法,反正不會被抓到,就算抓到判刑也沒有什麼大了不起,這不是尊重總統副總統,而是誘惑總統副總統。」〈趙少康傳真〉,這話語病明顯,請問什麼叫關得很舒適?假如把趙關入「很舒適」的雅房一禮拜,他受得了?其次,保外就醫就是已經有嚴重健康問題,已經關過了,哪會不用關呢?總統副總統都是千萬人以上爭選出來,被判刑被關已是最大的侮辱了,也侮辱了其家族與千百萬選他們的人,怎麼會幼稚到「關起來特殊待遇」是一種鼓勵總統副總統犯罪這樣的扭曲邏輯呢?是不是趙若選上台北市長,他會有油然自得的犯罪傾向,不須要他衝破萬難選上總統才油然自得去犯罪呢?陳兩次當選,選者千萬人以上,任內也非毫無貢獻,做囚也必須以人道對待,顧其健康是基本原則,但北監連這都做不到。
保外就醫也好、戒護居家也好,反正陳已被關過失去健康是個事實,就須以醫囑為第一考量,甚至以修法來配應這個事實,因為以前從沒有關過一個總統在不到兩坪內沒有床睡,特殊對待「特別修法」只不過要正常化這個已經發生的事實,難道執政黨認為下次再也不可能有總統副總統被關嗎?要若這樣,執政黨不也算不到會失去政權給陳水扁八年嗎?這樣低智,難怪真的失去政權八年!
註:陳水扁有罪無罪,被關都是既成事實,失去健康也是既成事實,一個政府
一年拿幾千億經費,卻照顧不了一個人健康,真是可怕的無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