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豬瘟疫情持續延燒,全台進入戒備狀態,只要查獲從非洲豬瘟國家攜豬肉產品入境,初犯開罰20萬,累犯則開罰100萬,雖然罰緩金額提高,但仍無法遏止攜帶豬肉製品的情況減少,相對比澳洲只要抓到攜帶肉製品就重罰42萬澳元(約台幣920萬)及10年有期徒刑,許多人認為台灣實在罰太輕。

據澳洲「特別廣播公司」的報導,澳洲從未傳入過豬病,因此更加擔心非洲豬瘟可能對澳洲豬肉產業帶來的破壞力。澳洲豬肉協會總裁也說,遵守澳洲的生物安全規程,不僅是在保護澳洲牲畜免受痛苦和遭到疫病的毀滅,也是在支持全國的農民,幫助確保澳洲作為首要優質豬肉供應商的地位。 

報導指出,按照規定,任何入境人士不得將任何種類的動物肉製品帶入澳洲,包括新鮮、乾燥、冷凍、熟製、熏製、醃製或經防腐處理的肉製品,任何入境人士如果攜帶此類肉製品而沒有申報,發現後將面臨最高42萬澳元罰款及10年有期徒刑。

有網友將報導放上PTT,立即引發討論「雖然下手狠了一點!但是不這樣誰會怕啊」、「20萬擺爛不繳他沒差,920萬還要關就難說了」、「支持台灣加重懲罰」、「台灣比照辦理了拉!等什麼」、「要保護自己的產業還不趕快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