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前縣長張榮味涉及林內垃圾焚化廠收賄弊案,訴訟過程長達14年,日前最高法院依照《貪污治罪條例》判處8年徒刑,事實上,這次的審判已經讓張榮味從無罪到有罪,再從有罪到無罪無數次,究竟前雲林縣長張榮味訴訟過程又是為何?爭議事件又是什麼?新頭殼為您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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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talk新聞]
糾纏訴訟14年? 張榮味弊案、爭議一圖看懂
發布 2018.07.05 14:01
前雲林縣長張榮味因涉入焚化爐弊案,遭最高法院判處8年徒刑。 圖:許志翰/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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