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雲林縣長張榮味於2004年被控藉焚化廠興建案,向業者索賄3000萬元,更四審判刑8年、褫奪公權4年,最高法院昨(4)日駁回上訴,張得入監服刑。國民黨發言人洪孟楷先前對此表示背後的動機令人懷疑,今(5)日張榮味表示對政治迫害不滿但會坦然面對。

張麗善昨(4)日上行政院與農民一同表達訴求,想不到當日哥哥張榮味的訴訟遭到最高法院駁回。張榮味痛批,民進黨用卑劣的手法,以莫須有的罪名來達到政治迫害,他表示,將勇敢面對,並相信日後真相會有所釐清。而張榮味的女兒、前立委張嘉郡日前也表示,「司法不公、政治迫害」,她強調父親不會逃避。

此案共犯、雲林縣林內鄉前鄉長陳河山則因收受達和1775萬元賄賂,昨同步被依收賄罪判刑8年定讞。

1990年張榮味初次從政,就當選雲林縣議長,1999年再度以無黨籍身分當選雲林縣長,任內曾被稱做「雲林王」,但他在第2任縣長任內接連爆發賄選、期約收賄弊案, 2004年時,被查出2002年焚化廠興建案向業者索賄3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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