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明天將召開臨時校務會議,處理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案被教育部駁回事宜,該案,同時再次駁斥外界所提沒有法令依據的說法,徐國勇強調,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和「公立學校專任教師專職處理原則」第8條規定,管中閔都明顯「違法」,而且台大在2016年修改多項規則,正是為了杜絕先偷跑兼職上任的後遺症弊端。另針對國民黨立委陳學聖質疑,行政院內部有多名官員也是「先行就任、事後再追認」,對此,徐國勇則強調,台灣大哥大是營利事業,政府與學校間是公務員借調,兩者不能相比。

徐國勇說,早年為顧及企業聘用作業方便,台大於2004年曾修訂「台灣大學非兼任行政主管職務之專任教師任職或兼職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準則」,提供「附帶條款」,申請企業兼職的老師取得校內系統三級核可,可先受聘上任,但附帶條件是須補簽產學合作契約,才能正式發文同意並回溯自受聘日起算,但兼職時間須與產學契約效期相同,否則就取消同意。

現在對管中閔因兼任台灣大哥大獨董時,教育部以「公文沒先核准,就先就任」明顯觸法為由,駁回管中閔台大校長聘任案,但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並不以為然,台大並將於明天的臨時校務會議討論「大學自主」問題。而國民黨立委陳學聖今天也召開記者會爆料,行政院內部有多名官員也是「先行就任、事後再追認」,質疑政院對待管中閔稱違法兼職,政務官卻是合法借調,顯然是兩套標準。徐國勇針對外界質疑也召開記者會指出,台灣大哥大是營利事業,政府與學校間是公務員借調,兩者不能相比。

徐國勇澄清指出,管中閔到台哥大是去營利事業服務,領的薪水遠超過教授很多,而從公立學校借調人員到政府單位,是公務人員之間的借調,其中,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則是從私立學校借調到政府,徐國勇則說,私立學校是教育事業,也不是營利單位,兩者本質與前提要件完全不同,絕對不可以類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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